财政部:对130万元以上豪车加征10%消费税

时间: 2024-03-23 13:13:43 |   作者: 新闻资讯

  财政部11月30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告诉称,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自2016年12月1日起,国家对超奢华小轿车,在出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征收规模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奢华小轿车。将超奢华小轿车销售给顾客的单位和个人为超奢华小轿车零售环节纳税人。目前国内销的售130万元以上轿车产品首要散布在高性能跑车、大型奢华轿车以及大型奢华SUV范畴,国产的价格在130万元以上的超奢华轿车简直空白。据了解,自1994年消费税施行起便包括轿车类税目。

  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民在观看一辆阿斯顿马丁跑车。[中国网图片库 龙巍 摄]